浙江民营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来源:网络 时间:2022-03-19

  提要:浙江省政协文卫体委对浙江民营文化产业发展情况作了专题调研。本文针对当前浙江省民营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作了认真分析与研究,并就如何更好地推进浙江民营文化产业发展提出了意见建议。
  
  关键词:浙江民营文化产业 现状 问题 建议。
  
  一、浙江省民营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现状。
  
  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按照中央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相继出台《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关于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企业发展的意见》、《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决定》
  
  等政策规定,积极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省级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加强工作研究,做好服务引导,加大扶持力度,营造创业环境,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全省民营文化产业呈现投资增速加快,经营领域拓展,集聚水平提升,品牌建设卓著的良好态势,成为浙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转变发展方式的有效推动力、文化走向世界的重要生力军。
  
  (一)规模总量快速增长,产业优势日益凸显。
  
  目前,浙江全省共有规模以上民营文化企业4万余家,投资总规模2000 亿元以上,吸纳就业人员100 万人。已经形成一批在全国和全省有较大影响的民营文化龙头企业,成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演艺第一股”宋城集团、“电视剧第一股”华策影视、“电影第一股”华谊兄弟都出自浙江。民营文化龙头企业正越来越成为浙江文化产业发展的领跑者。其中,影视和动漫产业稳居全国前列,中南卡通被文化部认定为全国重点动漫企业,动漫出口量居全国第一。
  
  (二)文化产业集群形成,块状分布特色明显。
  
  浙江民营文化产业发展,呈现出块状分布的集群模式。文化核心企业与关联企业、文化主导产品与关联产品集聚,形成了具有区域规模的文化产业集群块状分布格局。杭州、宁波为创意产业集聚区块,温州、台州为印刷产业集聚区块,金华、丽水为文体产品和工艺品集聚区块。全省形成了滨江国家动漫产业基地、西溪创意产业园、东阳横店影视产业试验区等80 多个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文化产业园区。涵盖动漫游戏、影视制作、文化创意设计、文化艺术品、文化旅游和会展等多个产业门类,涌现出众多重点民营文化企业。
  
  (三)民企投资意愿增强,主动入市寻找商机。
  
  面对国家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大背景和产业利好形势,民营企业家对文化产业的认同度和关注度正在不断增强,纷纷抢占先机,积极寻找文化产业领域的投资项目。特别是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和《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等一系列扶持政策的出台,使民营企业进一步增强了信心,民营企业进军文化产业的热情日益高涨。2010 年,由省文化厅牵头,浙江8 家民营企业发起成立的浙商文化促进会,目前已经发展会员企业200 多家,对文化产业的累计投资已达180 亿元。
  
  (四)国有民营优势互补,携手共进互利双赢。
  
  随着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民营文化企业已经大量涉足国有文化经营领域。或参与国办文化单位改制,甚至涉足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垄断”地带,开展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双赢。民营企业浙江广厦集团与浙江广电集团合作成立浙江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雅戈尔集团与国有文化单位宁波日报报业集团签订协议,以45% 的股份进入东南商报的经营公司;横店集团正在实施借力国办文化单位资源,全方位占领产业链条计划。
  
  (五)注重产业创新发展,品牌建设得到强化。
  
  在演艺娱乐业、影视动漫游戏业、网络文化经营业、艺术品和工艺美术经营业、艺术创意和设计业、文化旅游和会展业等竞争性领域,民营资本已经成为主角。民营企业逐步改变过去贴牌和来料加工为主的生产模式,开始注重引进专业人才,增强自身的设计和创新能力,同时引入高新技术,创建自己的品牌,推进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如宁海市政府举办“潘天寿设计艺术奖”全国文具设计大赛,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文具品牌建设。云和玩具龙头企业和信集团一方面积极打造“木玩世家”品牌,建立销售网络,另一方面借助高新科技进军动漫业。宋城集团创立的“宋城千古情”被誉为中国旅游演艺第一品牌。对品牌的关注和强化,表明浙江民营文化产业已经进入到一个较高的发展层次。
  
  二、浙江民营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和创新发展,浙江民营文化产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许多方面处于全国前列。但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关键性难题。
  
  (一)文化产业发展的运行体制不健全,民营文化产业总量依然弱小。
  
  1. 产业发展体制不够健全完善。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态势总体良好,但在持续发展过程中,文化产业体制改革的内在动力依然不足。管理体制上,职责不清,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用计划经济的手段,管理处于市场经济环境中的文化产业。投融资渠道上,单一狭小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政策法规上,缺乏健全和完善的配套办法,不能很好地规范引导文化产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使民营文化产业发展遭遇多种阻力,难以突破。
  
  2. 产业发展结构不够均衡合理。目前,全省文化产业发展不平衡现象明显,存在两大缺陷,一是头重脚轻,二是一城独大。民营文化企业普遍规模较小。
  
  文化产业核心层基本以国有文化企业为主,外围层比重明显不足,新兴文化产业发展还比较落后。浙江民营文化龙头企业名声在外,出现了中南集团、宋城集团、横店集团等巨头,但中小民营文化企业并不发达,大树底下嫩草难生。地区发展则呈现出“一城独大”
  
  格局。如杭州的文化产业远远领先于其它城市。2010年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实现GDP698 亿元,占全市服务业GDP 总值比重达24%,成为中国内地占比最大的城市。但杭州之外,全省文化产业乏善可陈,特别是诸多发达的经济重城如宁波、温州等,其文化产业占比仅为全省平均水平,潜力远没有得到挖掘。
  
  3. 产业发展尚未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按照通常标准,产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5% 以上,才能称之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北京、上海、云南、广东、湖南等文化产业发展较快的地区,其增加值占GDP比重已经超过5%。2011 年浙江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为4%,相比之下,差距比较明显。
  
  (二)文化产业管理机制不够灵活,民营文化产业政策扶持力度较弱。
  
  1. 产业政策效应尚未充分发挥。全省各地都出台了扶持民营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文件。在市场准入、资金供给、人才引进、财政补助、行业协会功能等方面予以保障和优惠。但诸多政策举措尚不够明晰和有力。特别是相关政策的细化、深化与整合,乃至最终发挥效应还要有一个过程。
  
  2. 对民营文化企业服务上存在短腿。国务院新36 条规定,“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但民营文化企业的创办,在项目立项审批、许可证申领等前置程序上较为复杂,部分地区和领域还存在着“玻璃门”、“弹簧门”现象。
  
  3. 国有民营文化企业享有政策待遇不均。全省国有和民营文化企业在占有文化资源和享受国家政策等方面还存在不对等的地方。在政府资助、职称评定、评优评先、信息交流、项目投标、税收政策等方面还有不少差距。民营文化企业未能完全享有国民待遇。
  
  (三)民营企业发展要素资源趋紧,投融资机制活力缺乏。
  
  1. 企业发展要素资源趋紧。受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影响,民营文化企业要素资源日趋紧张。土地、资金、人才等方面对发展形成制约。资金紧张仍然是困扰民营文化企业发展的瓶颈。金融机构偏向于向大型企业提供贷款,对中小民营文化企业出于信誉度、偿还能力等多方面考量,大多采取谨慎态度,或更倾向于以传统的有形资产作为担保物。但由于文化企业特有的密集知识产权特征,缺乏有效的价值评估体系,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存在许多困难。
  
  2. 企业投资机制缺乏活力。当前,文化产业出现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势头。但文化产业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特点,也制约了民营企业家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的步伐。虽然浙江民间资本雄厚,民营企业投资文化产业意愿强烈,但风险系数高以及缺乏融资平台和融资渠道,影响到企业投资民营文化产业的积极性。
  
  (四)产业园区建设先天不足,区块企业利益链较短聚合度不强。
  
  1. 产业园区内涵缺乏建设层次不高。全省现有文化产业园区80 多个,但在省文化产业发展“122”
  
  工程首批重点文化产业园名单中,只有27 家产业园榜上有名。文化园区建设或一哄而上,或先建园再招商。建设过程中“硬件思维”明显,缺少对文创产业类别的潜质研究和园区文化内涵的规划提升。
  
  2. 园区管理主体及企业专业性较差。相当数量的产业园区,管理水平较低。不少园区的管理主体,仅为企业提供一般性的物业配套服务或收取租金盈利,缺少信息平台、公共技术平台、投融资平台等服务体系的构建。园区内缺乏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较短。大多数民营文化企业,集聚在生产复制环节,处于价值链的低端,产品档次、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较低。
  
  3. 园区内企业的产业聚合度不强。文化产业园区创建,较多以政府号令和政策诱因为先导。导致园区发展战略和功能定位的精准度、前瞻性不足,处在修修补补、不断完善阶段。这种模式影响到民企发展的内生性和内动力。且园区内企业涉及的门类较广,企业间聚合度不够,产业关联度不强,互补互利性差。部分园区还入驻了与文化产业无关的企业,制约了产业的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五)民营文化产业专业人才缺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
  
  1. 体制外的民企对人才吸引力不强。文化产业是一个综合型行业,需要大量艺术、技术、策划和经营人才。尤其在文化与科技紧密结合的创作环节,原创能力和核心创意能力决定文化企业的生命,人才的作用成为第一要素。因为体制外的民营文化企业客观存在的诸多制约和局限,对高端人才的吸引力没有外企、国企大,存在中高端人才招聘难和留人难问题,人才结构性需求矛盾突出。
  
  2. 高端文化创意和经营人才总量不足。民营文化企业中制作加工类人员较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以及中高端创意、营销、策划、经纪等专业人才,特别是懂文化、会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高端文化人才十分缺乏,同时也缺少灵感迸发、创意迭出的创新型作者,与民营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要求严重脱节。
  
  3. 人才缺乏制约产业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民营文化企业虽努力跟进高科技发展,推进文化创新,但因其发展历史较短,人才培养和引进困难,储备短缺,因此,企业大多数处于产业较低层次和水平。
  
  产品技术含量不高,创新意识和能力较为薄弱。
  
  (六)文化产业侵权现象时有发生,知识产权保护亟待加强。
  
  1. 知识产权保护存在法律空白。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促进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但也使知识产权保护面临许多新的问题。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不完善,保护监管机制不健全。如动漫产业、广告、建筑、时尚设计等行业由于作品同质性强,相关法律、法规在商标权、专利权、版权保护的内容与范围以及如何界定侵权等方面还留有空白。
  
  2. 侵权现象时有发生。在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发展的同时,知识产权侵权事件频频发生,严重挫伤社会原创动力。当前,大量民族品牌被国外抢注,自主版权文化精品太少,对衍生的外围知识产权开发不够,盗版侵权行为屡禁不止。计算机软件设计类、动漫游戏类、广播影视类等文化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最为迫切。许多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还不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乏力。只重视有形资产保护,却忽视无形资产保护。绝大多数企业内部没有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规划、管理制度,未设专门的知识产权工作者。严重影响到文化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推进浙江民营文化产业发展的建议。
  
  推进浙江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必须进一步发挥民营经济大省的地位优势,为民营经济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提供良好发展环境,以发挥民营经济的更大作用,更好地促进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建设。
  
  (一)明确政府职能,深化体制改革。
  
  1. 提高现有政策作用,切实加强服务和指导。
  
  继续深化和细化现有政策,鼓励民营资本以直接投资、间接投资、项目融资和兼并收购、租赁、承包等方式进入竞争性文化行业,形成各类投资主体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要针对企业的实际需求,出台具体的操作办法,开展政策落实的绩效考核。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形成互相配套、切实可行的政策体系。要强化政府职能转变,加强行政服务和指导,推出菜单式行政指导项目,结合“双服务”、“进村入企”
  
  等活动,送政策和服务进企业,帮助民营文化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2.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破除民营文化产业发展障碍。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和《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文件精神,支持民营资本进入法律法规鼓励和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为民营文化企业发展创造条件,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保护民营资本发展文化产业的积极性。从政策上保证民营、国有文化企业同等待遇。
  
  3. 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要改变部分文化产业垄断经营、市场准入限制过严的状况。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放宽非公有文化产业在注册资金、业务主管机构和设施标准方面的限制。形成公开透明、规范统一的行业准入制度。要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允许实力较强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跨所有制经营。
  
  要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著名品牌、多元投资主体的大型民营文化产业机构,提高浙江文化产业的国内、国际竞争力4. 增加政府财政投入,加大鼓励扶持力度。目前,国家已设有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09 年为10 亿元,2010 年为20 亿元)、国家文化产业基金(200亿元)、动漫产业扶持资金(由文化部掌握)。全国不少省份也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浙江要尽快设立以政府为主导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根据现有经济实力及文化产业规模,专项资金总额以2 至3 亿为宜。资金用于支持符合国家和省里规定的文化产业基地、园区以及民资比较活跃的重点文化产业门类。具体可由相关部门制订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申报、考察、论证、评审、程序规定,以及项目验收、效益评估机制等予以实施操作。
  
  5. 强化财税金融支持,有效缓解资金瓶颈制约。一要完善财政资金保障体系。在提高专项资金扶持额度的同时,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贷款贴息、贷款担保、项目补贴、政府重点采购和后期奖励等举措。加大对原创研发、原创作品产业化、产品推广和市场营销、品牌塑造等环节的资助力度。
  
  二要加快搭建文化产业服务平台。引导文化产业与金融资本对接,汇聚文化企业和金融资源,开展政策咨询、信息发布、项目推介和融资、投资引导、并购策划、产权交易等活动,推动各类文化企业资产重组、跨国融资并购,为各类文化产权主体提供定价、资本进出通道,实现文化与资本的有效对接。三要拓宽融资渠道。健全科学的文化产业无形资产评价机制,深入挖掘著作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价值,充分发挥股权出资出质、债权出资、知识产权出资等功能。
  
  鼓励银行开辟文化产业专项贷款绿色通道,建立快速审批机制,提供优惠利率,设立专项授信额度,专门用于支持文化企业融资。
  
  (二)注重规划引领,建立特色园区。
  
  1. 注重规划引领,发挥产业园区集聚功能。实施文化产业集群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战略。整合现有园区资源,完善投融资、产权交易、产品展示和信息交流等服务体系。打造一批具备研发、投资、孵化、制作、培训、交易等功能的高端文化产业集聚区,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和企业创新能力,促进园区规模化、主题化、地标化建设,逐步形成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文化产业集群。
  
  2. 优化产业结构,建设特色园区。一要改造传统文化产业。将现代科技引入文化创作、生产、经营和服务等环节,改造传统生产经营和传播方式,推进核心层产业升级,延伸产业链。推进广播影视、出版、演艺等领域的数字化应用,增强文化产品的影响力。二要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加大对动漫游戏、网络电视、数字出版、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扶持力度,促进文化产业与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融合,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继续推进三网融合,整合发展新兴媒体,构建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传播体系。要以文化创新为动力,把民族文化与高新技术结合起来,提高民族文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三要促进产业集聚。扶持建立一批示范性文化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合理布局,明晰定位,错位发展,避免重复建设和同质化竞争。加强上下游企业的互补合作,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放大集聚效应。建立完善示范产业园区和基地的评估与奖励机制,促进园区健康发展。鼓励地方根据本地文化资源和优势禀赋发展特有文化产业。
  
  (三)壮大民营文化龙头企业,树立文化产业发展标杆。
  
  1. 扶持重点民营文化企业,发挥产业龙头带动作用。浙江省实施的助推文化产业发展的“122”工程、“重点园区拓展计划”、“ 文化企业上市助推计划”等,要向民营文化龙头企业倾斜。对拥有自主品牌和专利技术,符合高新技术发展潮流的民营文化企业,要促进其拓展空间,扶持其做优做强。打造诸如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顺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南卡通影视有限公司等标杆性民营文化企业。
  
  2. 推动民企加强科学管理,促进企业提能增效持久发展。具有企业管理和产业发展推进职能的工商、文化、科技、商务、文创等部门要指导帮助民营文化企业加强科学管理。一方面要发挥家族式管理模式灵活高效的优势,推动民营文化企业不断总结、改进、提高企业运作成效。另一方面要促进民营文化企业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具备转换条件的情况下,借鉴先进管理经验,舍弃旧的管理模式,建立科学高效的现代企业管理机制,促进企业持久健康发展。
  
  (四)加强文化人才培养引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1. 实施文化人才发展战略,破解产业人才匮乏难题。要加强人才发展规划建设,把文化人才培养和引进纳入全省人才发展规划中。根据全省文化产业发展的形势和要求,对文化产业人才需求的数量、层次、结构等逐项进行研究,构建专门的产业人才数据库,定期编制发布产业人才开发目录。建立包括人才认证、人力资源咨询和外包、人才推荐、人才培训等在内的文化人才专业服务体系。
  
  2. 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拓宽人才选拔途径。健全人才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文化人才评价制度。推行人才、技术、成果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通过一次性奖励、税收利润提成、成果入股等多种形式,以产权激励机制吸引留住高端人才。开展针对性、多渠道、多层次人才培训和培养。充分利用高校优势,有计划地培养文化产业领域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鼓励各科研院所和社会培训机构发展多层次、多类型的文化产业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与院校投资合作,设立研发中心。
  
  3. 加强文化产业人才培养规律研究,增强文化人才创新能力。文化产业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等领域,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产业发展的人才必然要求是复合型人才。需要具备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艺术鉴赏能力、广阔的国际视野,掌握文化产业经营和运作规律,了解国内外文化艺术发展趋势,同时拥有现代管理、现代经济和法律知识。要培育文化企业和文化人才在市场经济中的经营能力。给文化企业领军人才创造到国内外学习培训的机会,不断开阔眼界,增强综合素质。要强化“大学生创业实训工程”,形成“人才创造技术,技术支撑集群,集群吸引人才”的良性循环。
  
  (五)完善文化产业法律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1. 加快文化立法工作,构建有利于产业发展的法律环境。当前浙江文化体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正在全面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势头很好。但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立法工作比较滞后,还没有形成较为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浙江要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立法进程,为文化产业发展营造良好法制环境,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办事,更好地保护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2.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文化企业增强竞争实力。文化产业是知识产权的密集行业,知识产权是文化企业的生命力和核心竞争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面临的最根本问题,是知识产权缺乏有效保护。
  
  要倡导民营文化企业诚实经营,苦练内功,以自身实力增强产业竞争力。有关服务单位要尽快就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出台细化、可操作的办法规定,健全中介代理体系和信息服务交易平台,通过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论文网 LunWenDat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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